不久前,江蘇綜藝集團董事長昝圣達在全國兩會期間提出的一紙建議,再次將“年份酒”標準話題引向公眾視野。隨后,四川省市場監管局也召開座談會,提出制定國內指標最嚴、要求最高的年份酒團體標準。

長期以來,“年份酒”普遍采用新基酒加入陳年原酒勾兌的方法,與消費者普遍認為的“陳年老酒”存在差距。另一方面,“窖藏”“年份”“原漿”“陳釀”等年份酒概念、標注層出不窮,多是酒企自說自話,缺乏統一標準規范。即便是2019年出臺的首部《白酒年份酒》團體標準,也被業內人士指出沒有擺脫“勾調”方式,“加權”算法也不易于消費者理解,與消費者對“老酒”的認知依然存在差異。

年份酒長期“自說自話”

在白酒行業分析師蔡學飛的記憶中,“年份酒”興起于2000年后,由于酒水市場供給從此前的供不應求轉變為供應過剩,酒企在尋找差異化競爭的過程中提出了“年份酒”的概念。

據《梅州日報》2019年6月發表的《茅臺被訴能揭開“年份酒”真相嗎?》一文,茅臺是最早推出“年份酒”的酒企,2004年就推出了15年、30年、50年、80年的年份酒,“白酒市場為之一振”。隨后跟風白酒品牌越來越多,年份酒也越來越亂,甚至出現了成立不足5年的酒廠卻推出20年陳釀酒的奇葩事。

有觀點認為,歐美國家對“年份酒”有嚴格限制,而我國對“年份酒”并未出臺統一標準,這是“年份酒”亂象頻繁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綜藝集團董事長昝圣達建議,白酒“年份酒”應與國際標準接軌,嚴格監管,規范銷售。目前消費者之所以很少能享受到貨真價實的優質陳釀,關鍵在于白酒行業“自說自話”,導致“年份酒”失范。

昝圣達認為,很多宣稱15年、30年、50年的“年份酒”浮夸不實,有的生產企業和銷售商因此被消費者告上法庭,酒企的答辯讓消費者大跌眼鏡:陳年酒標注的年份并不對應酒體儲藏的年限,只是為了區別口感,業內普遍采用較新的基酒加入“N”年原酒勾兌。“這樣的年份酒逐漸成為與‘酒體’無關的忽悠,成了產品價格升級的數字游戲、年份的攀比游戲,酒企與銷售商獲取了超額利潤,卻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利益。”

“現在最糟糕的問題就在于,國內沒有權威機構能夠對‘年份’這個概念進行定義。”蔡學飛認為,目前市場上大多數“年份酒”是從營銷角度提出的概念,一種是“窖池標準”,一種是“原酒標準”,一種是“成品酒標準”,但都是自說自話,沒有科學依據。

首部團體標準2019年出臺

2019年4月,歷時十余年的籌備,由茅臺、五糧液、洋河、瀘州老窖、古井貢等19家白酒企業共同參與制定的首部《白酒年份酒》團體標準(T/-2019)正式頒布。

該團體標準將白酒年份酒標準定義為:“以傳統白酒(固態法、半固態法)工藝釀造,經貯存三年及以上基酒勾調而成,標注年份為所用主體基酒加權平均酒齡,不直接或間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具有本品固有風格特征的白酒。”而主體基酒總量應不小于基酒總量的80%,標注年份取加權平均酒齡的整數。

在標注內容上,該團體標準要求“年份酒”產品標簽應包括年份酒注冊商標、年份年限、原料、年份酒準入編號、產品備案編號、年份酒詳細信息查詢入口等,且需印有“中國酒業協會白酒年份酒聯盟”字樣。

據中國酒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宋書玉在去年9月中國酒業協會白酒技術創新戰略發展委員會年會上的解讀,白酒“年份酒”生產企業的準入條件包括生產資質、生產能力、檢測能力、技術人員、生產管理5個方面。近十年,企業每年原酒產量要大于銷量的30%以上(按60%酒精度折算)。如果一家企業當年獲得了申請準入,則當年可以提出對所有基酒進行查定和簽封。

2019年10月,國臺新品發布會在上海召開,推出了首款依照《白酒年份酒》團體標準生產的10年“年份酒”。

在昝圣達看來,該團體標準盡管比原先的所謂“年份酒”規范些,但仍然采用基酒勾調,與普通消費者認知的“窖藏時間”還有差距,所以并未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蔡學飛也認為,團體標準中的“加權”概念較為復雜,不易于消費者理解,與消費者認為的“老酒”概念仍存在差距。

與國際標準接軌有難度

為“以標準引領四川白酒產業高質量發展”,今年5月,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召開四川白酒團體標準體系建設座談會,提出引導四川白酒龍頭企業加強合作,共同制定國內指標最嚴、要求最高的年份酒團體標準。

在蔡學飛看來,即便是“最嚴”的地方團體標準,也只是行業指導性標準,不具有強制約束力。而從食品安全角度來說,并沒有出臺年份酒國家標準的必要,因為沒有證據顯示年份酒會比新酒更好、更健康,“年份酒本就是酒企從市場營銷角度提出的概念,迎合了消費者酒越老越好的心理。”

一位老酒收藏愛好者告訴新京報記者,“老酒”與“年份酒”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和圈子,藏家只認原瓶酒,對市場上的“年份酒”和酒廠窖藏酒都不認可,“前者是概念,后者你不知道酒廠中間有沒有摻新酒。”

昝圣達則建議,將白酒“年份酒”標準與國際接軌。他認為,將“年份”作為酒類的等級劃分,以“年份”作為售賣要點順理成章。國際六大烈性酒中,除伏特加是純酒精酒而不需要陳放之外,白蘭地、威士忌、朗姆酒、金酒都有橡木桶陳化儲藏的工藝要求和飲酒文化。其中,蘇格蘭威士忌更是國家立法規定要求儲藏3年以上才能上市銷售,法國干邑年輕基酒的桶貯期達6年以上才叫XO,兩年前又將門檻調高到至少10年。

蔡學飛認為,中國白酒難以做到類似國外葡萄酒的年份分級。“國外葡萄酒年份是跟著產區而來,對土壤、降水、葡萄種植面積等都有嚴格標準,而國內產區概念剛剛成型。此外,國外儲酒的橡木桶都有協會統一管制,一年產多少酒都有備案,能夠起到監管作用。而國內做不到這樣的監管。”

新京報記者 郭鐵

編輯 徐晶晶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