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50問
1、什么是商標?
答:俗成“牌子”,是區別不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的一種專用標記。
2、什么是商品商標?
答: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申請注冊后,在該種商品上使用的標記。
3、什么是商標法?
答:是調整商標注冊、使用、管理和商標權保護過程中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商標法具有無形財產的特征,兼有實體法和程序法的特點。
4、什么是商標專用權?
答:是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權利,是由國家商標局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賦予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一種法律權利,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護,是一種工業產權,具有獨占性、排他性、時間性、地域性。
5、什么是服務商標?
答: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提供的服務項目,經申請注冊取得的一種標志。
6、什么是集體商標?
答: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7、什么是證明商標?
答: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材料、原料、造成加工、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如“純羊毛”標志。
8、構成商標的文字應達到什么要求?
答: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詞語(如國家名稱相同或近似的詞語),不得有表示商品通用名稱的詞語(如大曲牌灑),不得有直接表示商品原料名稱的詞語(如“防潮” 牌油氈),不得有帶有民族歧視性的詞語,有害于社會道德風尚或不良影響的詞語(如“王八”牌調味品,“主子”牌香煙)。
9、構成商標的圖形應達到什么要求?
答: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等形式出現,應有顯著特征,一看到圖形只能讓人想到是一個名稱的作用,才是最合適的,圖形商標要給人以深刻的印象和特別的感受。各種人物形象可以作為圖形商標,但不宜用歷史上和現代著名人物;各種動物形象可以作為商標(如老虎、山羊、鳥等);自然風景可以作為商標(如長城、長江、黃河);各種花卉樹木形象可以作為商標(如茶花、梅花等);各種物體形象可以作為商標(如輪船、火車、汽車等)。
10、構成商標的字母應達到什么要求?
答: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號的最小的書寫單位,要求包括拼音字母、英文字母、拉丁文字等,字母是作為文字的一種,是構成商標要素之一。
11、構成商標的數字應達到什么要求?
答:數字是表示數目的文字或符號,作為商標構成要素之一強制注冊商標有哪些,可以是阿拉伯數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寫數字。
12、是否可以申請注冊立體商標?
答:可以,立體商標是以三維標志構成商標標志的商標,只要是由長、寬、高三種質量組成的立體標志,就可以作為商標構成要素之一申請注冊。但有三種三維標志的形狀不能作為商標注冊:(1)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如通用的蠟燭形狀,書本的形狀等;(2)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如剃須刀的形狀等;(3)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如輪胎的形狀、玻璃容器的形狀等,以上三種因為不具備顯性的特點,又因這些形狀都是某種商品或某類商品的通用形狀,大家都在使用。
13、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等要素的組合是否可以作為商標申請?
答:可以
14、如何認定商標的顯著特征?
答:該商標要具備獨特和識別性,具有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區別功能,商標所使用的文字、圖形或文字與圖形的組合都應立意新穎、簡潔醒目,具有個性特征。有六種商標應認為不具備顯著特征:(1)本行業通用的商品名稱標志,圖形;(2)與本商品有關聯的文字、圖形;(3)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特點的文字或圖形;(4)地理名稱;(5)文字、圖形過于繁雜或使用多種稱謂的圖形;(6)過于簡稱的文字、記號,普通字體寫的兩個以下的數字或字母。
15、如何理解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答: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是指在申請商標之前,他人已合法取得的權利,如外觀設計專利權,著作權、企業名稱權、肖像權、知名商品特有包裝或者裝潢使用權、姓名權、域名權等。
16、什么是商標注冊?
答:是商標使用人依照《商標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商標機關提出注冊申請,經商標機關審查核準,將批準注冊的商標載入《商標注冊簿》,發給申請人《商標注冊證》,并予以公告,授予其商標專用權。
17、商標注冊的基本原則?
答:自愿注冊與強制注冊原則。商標使用人可以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是否申請注冊,確定商標戰略強制注冊商標有哪些,未注冊商標可以使用,通過使用可能具有顯著性,但是由于未注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穩定性較差,不僅難以維護商標聲譽,而且容易于他人的商標權沖突,或者被人搶先注冊,耽誤時機,痛失權利,具有較大的風險。
18、哪些商品必須使用注冊商標?
答:是中成藥(含藥酒),化學原料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診斷藥品、煙草制品、酒。
19、商標注冊申請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1、申請人資格合法;2、商標必須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3、商標必須顯著特征;4商標不與他人已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5、必須不是禁止注冊的標志。
20、商標注冊申請的程序是怎樣的?
答:1、按照《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的分類提出申請;2、按照規定格式填寫商標注冊申請書;3、報送商標圖樣;4、提交委托書;5、提交其他文件或證明書,商標注冊申請人的名義應當與所提交的證件相一致。6、繳納規費。
21、商標實踐中,對于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的商標注冊申請有何特殊要求?
答: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人用藥品和煙草制品以及一些特殊行業或特殊商品的商標注冊申請,還應提交下列文件:1、辦理人用藥品、醫用營養食品、醫用營養飲料和嬰兒食品等商標注冊申請,應附送衛生行政部門發給的證明文件,即《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者《藥品經營許可證》;還未取得以上兩證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持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成立藥品生產或經營企業的批復文件,也可提出商標注冊申請;辦理人用消毒劑商標注冊申請,應附送衛生防疫部門的證明;外國申請人申請時,也必須提交其所屬國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文件。2、提交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煙絲的商標注冊申請,應當附送國家煙草主管部門批準生產的證明文件。3、報刊、雜志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的,應當提交新聞出版署(局)發給的全國統一刊號(“CN” )的刊登記證。
22、商標注冊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申請注冊同一商標是否可以只提出一份申請?
答:一位申請人提出的一份商標注冊申請,只限于一件商標,不能在一份商標注冊申請中提出注冊兩件或兩件以上的商標的要求。
23、為申請商標注冊所申報的事項和所提供的材料應當滿足什么基本要求?
答:申請商標注冊所申報的事項和所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要求商標注冊申請人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時,向商標主管機關申報的事項和提供的材料,必須內容真實、表述準確、項目完整,而不得提供虛假的情況,或者申報的事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商標注冊申請的要求,或者申報的事項、提供的材料殘缺不全。
24、注冊商標需要在同一類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是否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
答:注冊商標的使用范圍以核準注冊的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所以商標注冊后,為擴大使用到同一類的其他商品上,應視為另一個商標,與原注冊商標無關。未經商標局核準自行擴大注冊商標原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就可能與他人注冊或初步審定的商標發生相同或近似。因此,商標注冊人必須另行申請注冊。
25、商標實踐中,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如何處理?
答“凡需要改變原商標的標志的,已脫離了原核準的專用范圍,應視為新的商標,商標注冊人必須重新提出注冊申請。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新的商標標志與他人注冊或初步審定的商標發生相同或近似。
26、什么是注冊商標的變更申請?
答: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核準后,商標注冊人需要變更注冊人名義、地址等注冊事項的,應提出商標變更申請。
27、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應當如何處理?
答: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只限于商標注冊人稱謂的改變,而不涉及商標專用權的轉讓或者發生變化。
28、變更商標注冊人地址應當如何處理?
答:商標注冊人的地址,是指原提出申請經過審查核準注冊的商標專用權所有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如果商標注冊人地址變更,應及時提出變更申請。只需填報1份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人地址申請書。
29、什么是商標優先權?
答:指申請人在甲國提出正式的商標注冊申請后,根據甲國同乙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公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申請人在特定的期限內又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向乙國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時,有權將第一次提出申請的日期作為后來申請的申請日。
30、什么是商標代理?
答:指商標代理機構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范圍內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務,其后果由委托人承擔和一種法律行為。
31、什么是商標代理機構?
答:商標代理機構是指接受委托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或者其他商標事宜的法律服務機構。
32、商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守哪些從業紀律?
答:商標代理機構可以接受委托人委托,商標代理人辦理下列代理業務:(1)代理商標注冊申請、變更、續展、轉讓、異議、撤銷、評審、侵權投訴等有關事項;(2)提供商標法律咨詢,擔任商標法律顧問;(3)代理其他有關商標法律事務。商標代理人辦理的商標注冊申請書等文件,應當由商標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商標代理機構印章。
33、什么是商標代理人?
答:商標代理人是指取得《商標代理人執業證書》并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人員。
34、商標代理人從事商標代理業務應當遵守哪些從業紀律?
答:商標代理人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的商標代理機構執業。商標代理人應當為委托人保守商業秘密,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把未經公開的代理事項泄露給其他機構和個人。在明知委托人的委托事宜出于惡意或者其行為違反國家法律或者具有欺詐性的情況下,商標代理人應當拒絕接受委托。
35、商標代理機構、商標代理人違反有關規定當承擔什么責任?
答:商標代理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警告或者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額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罰款:(1)未取得《商標代理機構證書》即從事商標代理活動的,或者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開辦業務時,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2)與第三方串通損害委托人合法權益的;(3)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代理機構合法權益的;(4)未經國家工商管理局批準,私自設立分支機構的;(5)違反《商標代理管理辦法》第13條、第15條第1款及第16條規定的;(6)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的。
36、涉外商標代理應當如何進行?
答:只有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可才能從事涉外代理業務。
37、外國人,外國企業在我國申請商標注冊,應辦理哪些手續?
答: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在我國申請商標注冊,每件商標應按下列規定辦理手續:1、送交商標代理委托書一份。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內容、權限和委托人的國籍強制注冊商標有哪些,并辦理公證認證手續。有關證明的公證、認證手續,按照對等原則辦理。2、送交商標注冊申請書。3、送交商標圖樣。4、納費標準。5、附送有關證明材料。如國籍證明書、本國注冊證明、互惠協議證件、商品單、批準生產藥品的證明文件等。
38、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如何繳納商標規費?
答: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執行商標業務收費標準具體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申請商標注冊或辦理其他商標事宜都應按規定交納商標規費。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和商標規費后才視為手續齊備予以受理。該通知的主要內容如下:1、只要履行了法律規定的審查程序,不論該商標是否核準注冊,均不再退還上繳的費用。2、商標代理組織代理申請商標注冊或辦理其他商標事宜,必須填寫相應種類的規費清單,同時,要求國內代理、涉外代理分別填寫,一式二份報送商標局財務室。3、申請商標注冊或辦理其他商標事宜,凡因手續不齊或填寫的申請書件有誤,被商標局退回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補齊或改正重新上報。如申請人不再作繼續上報其申請書件,商標局亦不再辦理退款手續。4、各商標代理組織應視其代理業務量的情況,向商標局預付能夠保證其業務所需的款額,預付款匯至商標局指定的銀行帳號。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注冊實施細則》中關于“申請商標注冊或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繳納費用”的規定,按照國家計劃委員會、財政部[1995]2404號通知,這次商標業務收費標準增加以下收費項目:(1)申請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注冊,在同類商品或服務類別上申報10個以內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在《商標注冊申請書》上填寫,并交納商標規費1000元。每增加一個商品或一個服務項目另繳納商標規費100元。
39、商標審查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答:商標審查的法律依據,主要有以下幾點:1、商標使用的標志是否具有顯著特征(《商標法》第9條,第11條);2、外國商標在我國申請注冊的條件(《商標法》第17條、第18條);3、商標使用的標志是否違反商標禁用條款(《商標法》第10條);4、商標使用的標志是否違反商標禁注條款(《商標法》第11條);5、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商標法》第9條);6、馳名商標的特別保護(《商標法》第13條);7、申請商標注冊是否按分類表填報商品類別、名稱(《商標法》第19條、第20條);8、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商標法》第28條);9、申請在先原則(《商標法》第29條);10、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與撤銷、注銷不滿1年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商標法》第46條);11、申請人是否有申請商標注冊的資格或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商標法》第4條);12、申請人是否按照規定交送各種書件和費用(《商標法》第63條)。
40、商標實踐中,商標局在什么情況下對商標注冊申請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
答:商標注冊申請的實質審查,有兩種結果:一是凡符合《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由商標局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二是凡不符合規定或與他人在先權利發生沖突的,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41、商標實踐中,在什么情況下,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答: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是申請注冊的商標不符合《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第二是申請注冊的商標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42、如何把握申請在先原則與使用在先原則?
答:我國商標注冊實行申請在先原則,同時又以使用在先原則為補充。
43、如何確定商標注冊申請日期?
答:商標注冊的申請日期,不是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上簽署的日期為準,也不是以申請人通過郵寄方式送交申請文件時交付郵局的日期為準,而是以商標主管機關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的日期為準。
44、商標局在什么情況下核準注冊商標?
答:初步審定的商標在公告期滿無異議,商標局予以核準注冊。所謂“商標注冊”,是指核準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商標注冊簿》上登記、編號。由商標局保存,是注冊商標法律效力的原始證據。商標局向商標注冊人頒發《商標注冊證》。是商標注冊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法律憑證。
45、如何理解申請注冊的商標不應損害他人的在先權利?
答:“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是指他人在注冊商標申請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前,已經依法取得或者貪污享有并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如著作權、專利權、名稱權、姓名權、域名權等。
46、如何理解申請商標注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答:是指惡意搶注他人的知名商標。知名商標是指未經商標局核準注冊,但有一定影響的在用商標,它與馳名商標是不同的。
47、什么是商標異議?
答:是一個在商標注冊過程中對發生矛盾或沖突而采取補救措施的特別程序。任何一個商標注冊申請都要在初步審定公告之后經過3個月的異議期,才能獲準注冊。超過3個月異議期的異議,商標局不予受理。
48、是不是任何人對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標都可以提出異議?
答:異議人的范圍很廣,可以是利害關系人,也可以是無利害關系的任何人。
49、商標異議應在哪個期限內提出?
答:商標異議必須在異議期內提出。即異議必須在初步審定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
50、什么是商標復審?
答:商標復審應依法定程序提起和審理,復審的申請人應是不服商標局裁決的當事人,當事人申請復審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商標復審包括駁回商標復審;商標異議復審;駁回轉讓復審;駁回續展復審;撤銷注冊商標復審;撤銷注冊不當商標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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